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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停一年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修订出台

来源: 中原广告产业园   时间:2014-08-25 09:41:06   浏览次数:1942  

2014年7月21日,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广告协会通报了人社部和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5号)有关内容和2014年考试工作安排。

2011年,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首次开考。三年来,全国报考人数为2万余人,4449人取得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证书。

为顺应广告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2014年4月,在总结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实行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并实施修订后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新的制度规定顺应国家“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要求,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负责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职责分工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中国广告协会具体承担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工作”。

新的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从考试报名条件、专业和科目设置、考试时间、考试成绩有效期等方面对2007年原人事部、工商总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一是扩大了报考专业范围,调整了工作经历要求。报考专业从“广告专业”扩大到“文学类”、“艺术学类”、“管理学类”专业;工作经历要求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和报考的不同级别,由原来的4年、2年分别调整为3年、1年。

二是取消广告师专业划分,整合考试科目。广告师考试不再设置设计、策划、文案、影视专业,考试内容上体现专业特点;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考试科目《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更名为《广告专业综合能力》;整合广告师考试科目,将《广告专业案例分析》考核内容纳入《广告专业实务》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180分钟。

三是调整考试成绩的有效期。考试成绩实行2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相应级别广告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四是调整考试时间,改为每年的第四季度,具体为每年10月中旬。

新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好新的制度规定,认真推进今后的考试工作,中国广告协会目前正就考试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和相关具体问题,积极与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以及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暂停2014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

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等媒体单位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