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园区动态 » 正文

中原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摄影棚二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中原广告产业园   时间:2014-09-25 17:19:56   浏览次数:1027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中原广告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原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摄影棚二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原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摄影棚二期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
3、建设地点:中原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平台大楼内
4、招标范围:摄影棚钢结构工程;购买摄影机及镜头、摄像辅助器材、灯光、显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补贴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期要求: 3个月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与本项目设备采购相关的生产、经销(经销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范围,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011年以来企业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一个;
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协议书)。
三、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9 25 日至 2014年 9 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1号楼3楼313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企业类似业绩1份、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为报名期内);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除联合体各方上述资料外,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廉洁资格审查(报名结束统一通知审查时间),通过廉洁资格审查者,方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址: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1号楼3楼31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中原广告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进
联系电话:0371-67989228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1号楼3楼313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1-6726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