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制度(暂行)
为促进郑州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维护郑州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及秩序,依据郑开管〔2012〕77号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支持中原广告产业园发展的暂行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本平台施行会员制,已同园区签订入园协议的企业可免费使用,园区外的企业(包括未签订入园协议的企业)使用价格另议。本平台只提供场地和设备,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如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我方可以推荐,但劳务费需使用方承担。
1、使用流程:
(1)园内企业:提前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后填写《使用协议》,交纳押金后方可使用,使用验收后结算费用。
(2)园外企业:提前到公司填写《申请表》,并出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填写《使用协议》,交纳定金(使用费的20%)及押金后方可使用,使用验收后结算费用。
(3)上述产生的费用具体参照《郑州中原国家广告产业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场地区内企业优惠价格表》执行。
2、使用管理:
(1)企业需提前3至5天预约,如果平台资源在使用及预约时发生冲突,则采取先预约先使用、园区内企业优先、重点项目优先、原创优先的原则安排使用顺序。
(2)使用前进场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如工作证、胸卡、身份证)进场,进场时须和平台管理人员进行设备交接。使用过程中应佩戴所属单位工作牌,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3)使用过程中禁止违反操作程序开关机器设备。对因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使用者的责任。
(4)使用完毕后对该次使用所产生的数据进行清理,设备复原,由平台管理人员检查设备并办理设备归还手续。未办完设备归还手续使用方人员不得离开。
(5)本平台任何区域内均禁止抽烟、禁止随地吐痰,如有违反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使用资格并在平台网站通报其所属企业。
本制度由郑州中原广告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